《表1 1979~1997年县改市的地域分布》
资料来源:1980~1998年逐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简册》。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撤县设市自1979年3月5日国务院批准广东省撤销宝安县、珠海县,设立深圳市、珠海市开始,至1997年3月12日批准海南省撤销东方黎族自治县设立东方市,湖北省撤销汉川县设立汉川市之后冻结。回顾1979~1997年的撤县设市历程,19年间我国共撤县设市402例,如表1所示。其中,东部地区7省177例,平均每省25.29例;东北地区3省54例,平均每省18例;中部地区6省89例,平均每省14.83例;西部地区11个省份82例,平均每省份7.45例。区域间撤县设市数量的不均衡,固然由经济和城镇化发展水平差异决定,但西部地区县改市数量偏少这一客观事实不容忽视。
图表编号 | XD001799129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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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7.01 |
作者 | 陈冰 |
绘制单位 | 中山大学历史学系(珠海)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