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农村能源基础设施比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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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村能源政策、现状评估和发展方向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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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以来,受制于客观因素,中国农村能源基础设施仍相对薄弱,能源普遍服务水平较低,清洁能源资源开发程度不高。自1998年10月,国务院批转了国家计委关于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的请示,安排了包括国债在内的1893亿元资金作为农网改造的基本金,开始了第一批农网改造。2016年启动了实施新一轮农网改造升级工作。2018年,中国向贫困地区下达405亿元,用于推进农村电网改造升级,提高农村供电能力和供电质量。对保障农民生活和农业生产用电,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良好作用。对比第二次、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数据[7],可以发现农村能源基础设施比例逐步提高。2006年末,81.9%的乡镇完成农村电网改造,98.7%的村通电,98.3%的自然村通电。2016年末,99.7%的村通电,与2006年相比,提高了1个百分点,见表2。中国除西藏外的地区已实现供电区域内自然村动力电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