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两组患儿治疗后生长指标水平()》

《表2 两组患儿治疗后生长指标水平()》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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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长激素对特发性矮小症儿童IGF1和血清25-(OH)D水平及疗效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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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疗后,观察组患儿的平均身高(120.074±4.246)cm和平均骨龄(10.559±1.334)岁明显高于对照组患儿的(117.546±4.153)cm和(9.892±1.241)岁;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两组患儿平均体质量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