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2015-2016年西安市大气污染物、气象资料和门诊量情况》

《表1 2015-2016年西安市大气污染物、气象资料和门诊量情况》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本系列图表出处文件名:随高清版一同展现
《不同大气污染物对呼吸系统疾病门诊量的影响》


  1. 获取 高清版本忘记账户?点击这里登录
  1. 下载图表忘记账户?点击这里登录
注:P25、P75分别表示第25、75百分位数

西安市大气污染物、气象资料、门急诊量人数情况分析提示2015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PM2.5、PM10、CO、SO2、NO2、O3日均浓度分别为:64.68μg/m3、131.2μg/m3、1.684 mg/m3、21.78μg/m3、48.51μg/m3、80.49μg/m3。根据GB 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规定的环境二类功能区大气污染物日均浓度标准限值(PM2.535μg/m3;PM1070μg/m3;CO 4 mg/m3;SO260μg/m3;NO240μg/m3;O3160μg/m3)[23-27],CO、SO2、O3未超标,但PM2.5、PM10和NO2超过国家标准限值,且PM2.5和PM10的日均浓度超出国家标准1倍,说明西安市大气污染处于中高程度,以颗粒物污染更为严重,见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