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62例肢体畸形胎儿的随访情况》
产前超声检查胎儿肢体畸形孕周20+6周,最晚诊断孕周36周,其中,足内翻的胎儿中,产前超声检查、引产、足月产、失访对应例数分别是15、14、1、0例;四肢短小的胎儿中,产前超声检查、引产、足月产、失访对应例数分别是13、12、0、1例;股骨弯曲的胎儿中,产前超声检查、引产、足月产、失访对应例数分别是10、8、1、1例;软骨发育不全的胎儿中,产前超声检查、引产、足月产、失访对应例数分别是8、7、0、1例;手畸形的胎儿中,产前超声检查、引产、足月产、失访对应例数分别是7、7、0、0例;桡骨缺失的胎儿中,产前超声检查、引产、足月产、失访对应例数分别是4、4、0、0例;前臂短小弯曲的胎儿中,产前超声检查、引产、足月产、失访对应例数分别是3、3、0、0例;脚畸形的胎儿中,产前超声检查、引产、足月产、失访对应例数分别是2、2、0、1例。见表1。
图表编号 | XD001781468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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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6.30 |
作者 | 邱莉颖 |
绘制单位 | 辽宁省铁岭市妇婴医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