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医疗废物焚烧处置厂厂址选址标准要求》
考虑文山医疗废物处置所采取的工艺和措施,其处置场所的选址应满足《环发[2003]206号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环发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试行)》《HJ/T176-2005医疗废物集中焚烧处置工程技术规范》《GB18484-2001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中关于医疗废物处置厂选址的相关要求。据此,文山医疗废物处置中心的迁建场址选址,首先应充分考虑区域气象、地质地貌、水文、环境功能区等因素,关键是避开区域地质灾害频发区、环境敏感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源地等)及交通要道,远离人口集中区,位于区域环境敏感区主导风向下风向等。同时,应充分考虑区域城市及交通道路的规划建设,避免医疗废物处置场所频繁搬迁。此外,应结合区域道路建设情况,充分缩短医疗废物运输距离,减少运输成本,降低环境风险。具体选址要求详见表1。
图表编号 | XD001769419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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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4.25 |
作者 | 滕峰、吴和艳 |
绘制单位 | 文山州环境保护工程评估中心、砚山县环境监测站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