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2013-2019年战略性新兴产业与工业转型升级专项转移支付情况比较(单位: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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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实体经济向创新驱动转型的政策措施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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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2013-2019年中央对地方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预算表,经计算,标*为2018/2013

创新驱动发展是一个从基础研究、应用研究、产品研发到产业化的过程,涉及方方面面,需要在财税、金融、政府采购等方面有一整套推动创新的制度政策安排。但目前我国科技政策与产业政策、投资政策、贸易政策、消费政策之间没有形成有机衔接,甚至存在相互矛盾和抵触的现象,导致创新政策无法落实。比如,在对自主创新产品初期市场的引导和培育方面,虽然国家出台了包括首台套采购等在内的一系列的政府采购措施,但落实不够,一些地方和部门反而通过关税减免、补贴等方式鼓励进口国外技术装备,导致国内企业即使获得了一些研发成果,也很难打开国内市场。在财税政策方面,虽然国家出台了企业研发投入所得税抵扣政策,但在许多地方落实不下去。在金融政策方面,目前我国天使投资、创业投资还不发达,尽职免责的容错机制尚没有真正建立,银行等金融机构惜贷、拒贷现象普遍,导致新动能领域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矛盾突出。金融体系不健全,间接融资占比过高,投资基金、证券、保险、融资担保等现代金融培育不足。专注创新的耐心资本缺乏,投向初创期和早期的创投发育不足,风险投资变身“保险投资”。此外,一些新技术、新模式在向传统行业和领域渗透过程中还面临着准入门槛高、限制多等现实障碍。如,共享经济、平台经济、基因检测、智能网联汽车、通用航空、“互联网+”等创新驱动发展的新经济领域的一些制度、政策和管理规则已难以适应新产业新动能蓬勃发展的需要,甚至成为阻碍创新驱动发展的束缚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