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系统功能建设和使用情况》
基层卫生信息系统的软件功能包括三个部分:一是满足管理要求的管理信息系统,二是满足服务功能的预防、保健、康复、医疗、健康教育和计划生育技术指导信息系统,三是服务评价、监督、决策管理系统[3]。调查显示,样本机构系统软件功能实现比例达到80%以上。按照2012年印发的《基层医疗卫生信息系统基本功能规范》规定的17项系统功能进行分解[4],建设率较高的功能主要集中在健康档案管理、预防接种、妇幼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慢性病管理、重型精神疾病患者管理、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等公共卫生服务类功能模块;其次是健康教育服务、健康信息服务、基本医疗服务、双向转诊服务、远程会诊服务、机构运营管理、绩效考核等基本医疗和运营管理类功能模块;而监督评价、决策管理类功能模块如卫生监督协管、健康卡管理和监管接口等建设率普遍较低(见表1)。
图表编号 | XD001740041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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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7.01 |
作者 | 郝晓宁、马骋宇、刘志业、周宇晨、刘乾坤、张山 |
绘制单位 | 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发展研究中心、首都医科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发展研究中心、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发展研究中心、首都医科大学公共卫生学院、首都医科大学公共卫生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