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 土壤肥力质量和弹性质量指标分级赋分标准及权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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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生态系统服务功能视角的县域尺度土壤健康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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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依据《农用地质量分等规程》(GB/T28407—2012)等相关研究成果确定土壤肥力质量和弹性质量指标分级及赋分规则(表4),土壤环境质量指标分级依据《土地质量地球化学评价规范》(DZ/T 0295—2016)和《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 15618—1995)确定,其指标分级描述及赋分规则如表5。目前权重确定方法可分为主观赋权法和客观赋权法,土壤健康评价准则多,并且含有部分定性因素,难以定量化描述,虽然层次分析法是处理这类综合评价问题的有效模型,但受人为因素影响大。因此文章使用客观的变异系数法和主观的层次分析法分别确定权重,再取二者平均值作为评价指标的最终权重(表4)。其中层次分析法(analytic hierarchy process,AHP)参考相关文献资料并结合专家意见及去实地考察确定两两指标间重要程度、构建判断矩阵得到各个指标权重,并保证均通过一致性检验(random conformance rate,CR<0.1)。为了消除土壤健康评价指标量纲不同的影响,需要用变异系数法衡量各个指标取值的差异程度,变异系数及权重系数用式(2)和式(3)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