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两组患儿一般资料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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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奇霉素治疗小儿哮喘样症状的可行性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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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2015年8月至2017年10月在我院就诊的患儿,纳入标准:(1)年龄1~3岁,性别不限;(2)反复发作的ALS(持续咳嗽、持续咳痰、喘鸣、过敏性鼻炎)≥3 d,发作次数>3次,未进行抗生素或相关治疗[2];(3)患儿家长了解研究内容,自愿配合问卷调查并签署知情同意书。排除标准:(1)大环内酯类抗生素过敏或过敏体质者;(2)患心、肝、肾、神经系统等原发性疾病;(3)气道发育异常及支气管异物;(4)可疑肺炎症状[包括呼吸频率≥50次/分、体温≥39℃、C反应蛋白(CRP)>50 mg/L等];(5)发病前3个月曾接种过流感疫苗。符合纳入标准的患儿125例,按照随机数字表法分为试验组62例和对照组63例,研究者和患儿家长均对治疗方案保持盲态直至最小的患儿年满3周岁。两组患儿年龄、性别、病情等资料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