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观察组和对照组患儿一般资料比较》
例
以2016年1月至2017年3月我院收治的重度颅脑损伤手术患儿为研究对象,病例纳入标准:(1)年龄在3~12岁,术前均经头部CT确诊为重度颅脑损伤并行开颅手术治疗;(2)手术进展顺利,无术中死亡病例;(3)与儿童家属签订知情同意书。排除标准:术后死亡;继发性再出血;10 d内转院;10 d内终止治疗。按上述标准61例重度颅脑损伤手术患儿纳入研究。按是否应用盐酸纳美芬治疗分为观察组和对照组。两组患儿年龄、性别、损伤致因、损伤类型等一般资料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1。
图表编号 | XD00172964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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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8.12.10 |
作者 | 杨良民、谢小娟、马立刚、宋绍团 |
绘制单位 | 河南科技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河南科技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河南科技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河南科技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