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观察组和对照组一般资料比较》
选取2016年1月至2019年2月在我院治疗的剥脱型青光眼患者91例作为观察组,纳入标准:⑴诊断符合《眼科学》中的标准;⑵汉族人群;⑶患者及家属知情同意。排除标准:⑴有眼部手术史;⑵合并有糖尿病、肝肾功能异常、恶性肿瘤、血液系统疾病、免疫系统疾病等。同时选取180例健康志愿者作为对照组(无青光眼等眼部疾病家族史),观察组和对照组一般资料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1。
图表编号 | XD001636568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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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6.15 |
作者 | 兰兰、雷方 |
绘制单位 | 河南科技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眼科、河南科技大学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