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大型仪器分类:大型仪器全面管理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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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仪器全面管理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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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在1979年,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就在《二十三种大型精密仪器管理试行办法》中对大型仪器的类型做过界定,区分出包括电子显微镜、质谱仪、X射线衍射仪在内的23类大型仪器,并纳入中国科学院以及各大高校的大型仪器管理目录。随科技进步和仪器技术发展,新的大型仪器不断补充进入,旧的逐步被淘汰,2011年科技部第14号令也适时地宣布《二十三种大型精密仪器管理试行办法》失效,并重新制订国家标准GB/T 32847—2016《科技平台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分类与代码》,将大型仪器划分为通用和专用两类共31大类大型科学仪器[3],从而将大型仪器种类的界定不断完善(见表1中按仪器种类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