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 效益分析各指标计算表》
在项目建设期内,扣除建(构)筑物及场地道路硬化、工程措施占地面积后,本工程可绿化植被面积20.20 hm2,已实施的林草植被面积18.59 hm2,林草植被恢复率92.02%,达到了92%的防治目标。工程实施植物措施面积10.85 hm2,由此计算项目区平均林草覆盖率20.02%,达到了方案20%的防治目标。工程效益分析基础数据及效益分析指标计算见表3及表4。
图表编号 | XD001718630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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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6.20 |
作者 | 云杰 |
绘制单位 | 陕西省榆林市淤地坝建设办公室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