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6 价格歧视对众筹绩效的影响与调节效应》
注:括号内的数值为t值,***、**分别代表在1%、5%的显著性水平(双尾)下显著
模型(9)、模型(10)、模型(11)中,信息披露数量、信息披露质量、价格歧视的系数都在1%的水平上显著为正,但模型中两个交叉项的系数均在1%的水平显著为负,这说明,价格歧视对信息披露有着负向的调节效应,会消减信息披露为众筹绩效所带来的正面影响。这是因为,用来衡量价格歧视水平的档位数是在项目初期就已经确定下来的,是项目发起者的初始意愿。为了保证对所有投资者而言他们可选择的投资—回报组合都是一致的,项目发起者无法对档位设置产生影响和修改,即使其经信息披露和信息沟通后发现原有档位设置存在不合理之处,而对公告和讨论感兴趣的潜在投资者通常会更加理性和审慎。在这种情况下,信息披露的内容越多、档位越丰富,审慎的潜在投资者越容易发现档位中的投资—回报组合无法真正匹配自己的预期,甚至会察觉到投资—回报组合与已披露信息之间可能存在的不一致乃至矛盾的现象,此时,审慎的潜在投资者会避免对项目进行投资,因此信息披露和价格歧视的交叉项会对众筹绩效产生负面影响。与之前的分析相似,信息披露的质量越高,越容易有审慎的潜在投资者发现档位设置的不合意之处,甚至是不合理之处,自然会降低投资热情,进而对众筹绩效产生不利影响。
图表编号 | XD001715130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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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9.28 |
作者 | 周耿、范从来、王颖达 |
绘制单位 | 南京大学商学院、南京大学商学院、南京大学商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