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地下水功能区划分表》
地下水功能区划分,一般以完整的水文地质单元的界线为基础,再以行政区边界进行分割,以此作为地下水功能区的基本单元。地下水一级功能区分为开发区、保护区和保留区3类。在一级功能区框架内,根据地下水的主导功能,继续划分地下水二级功能区,具体划分体系见表1。
图表编号 | XD001697202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
绘制时间 | 2020.04.01 |
作者 | 徐秋云、朱永峰、魏鹏 |
绘制单位 | 淄博市水文局、山东省水利勘测设计院、淄博市水文局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
地下水功能区划分,一般以完整的水文地质单元的界线为基础,再以行政区边界进行分割,以此作为地下水功能区的基本单元。地下水一级功能区分为开发区、保护区和保留区3类。在一级功能区框架内,根据地下水的主导功能,继续划分地下水二级功能区,具体划分体系见表1。
图表编号 | XD001697202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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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4.01 |
作者 | 徐秋云、朱永峰、魏鹏 |
绘制单位 | 淄博市水文局、山东省水利勘测设计院、淄博市水文局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