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 不同方案下的弃水电量和火电运行成本》
考虑不同的约束对水火短期联合调度的影响,制定以下四种方案:(1)方案1。考虑弃水价格,火电机组启停与爬坡;(2)方案2。不考虑弃水价格;(3)方案3。不考虑火电机组启停;(4)方案4。不考虑火电机组爬坡。运用本文构建的优化模型求解得到不同方案下的弃水电量和火电运行成本,见表4。由表4可知,对比方案1、2,当弃水价格为0时,火电运行成本相比方案1的火电运行成本下降8.6%,而弃水电量相比方案1上升了115.4%。方案1火电机组发电量为28 874.45MW·h,方案2火电机组发电量为31 673.2MW·h,火电承担的正旋转备用从5 760MW下降到5 520 MW。通过提前关停#2机组,开启#1~#3机组,对#7机组进行两次启停。经分析,虽然#2机组的煤耗率低,但其最小技术出力较大,且提供了冗余的正备用容量,导致水电无法被电网吸收。#7机组虽然煤耗率高,但启停成本低且最小技术出力较小,可留有容量给电网吸收水电。说明通过设置弃水电量价格,使得火电机组通过启停机组和重新分配机组出力,减少冗余的正旋转备用容量,有效增加了水电资源的利用率。对比方案2、3、4,这三种方案下的火电运行成本和弃水电量的最大差值可达到381.08万元和16 057.45 MW·h。当不考虑火电爬坡约束时,水电的利用率达到100%,火电仅用开启#2、#3、#6机组即可满足系统平衡约束和旋转备用容量约束。不考虑启停约束时,火电机组全部开机,不仅占据较多容量,还产生较大的火电运行成本和弃水电量。方案2的火电运行成本介于方案3、4之间,说明考虑火电的启停和爬坡约束是影响电网吸收水电的重要因素。
图表编号 | XD001696833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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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7.25 |
作者 | 陈颖毅、王丽萍、赵亚威、张验科、吕盼成、苏阳悦 |
绘制单位 | 华北电力大学水利与水电工程学院、华北电力大学水利与水电工程学院、华北电力大学水利与水电工程学院、华北电力大学水利与水电工程学院、华北电力大学水利与水电工程学院、惠州市水文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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