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2级能效房间空气调节器对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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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供暖通风和空气调节条文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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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房间空调器能效要求。条文6.4.2规定“采用分散式房间空调器进行空调和(或)供暖时,宜选择符合国家节能等级要求的产品,不应采用能效等级低于2级的产品”。与对燃气热水器的要求一样,该条文文字上并未做任何修改,但2010版节能设计标准对标GB 12021.3-2004《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而新版节能设计标准对标该标准GB12021.3-2010版。由于产品能效要求的提升(见表3),按照新版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执行,仅空调器就可带来6~7%的能效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