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7 同花顺主营业务收入结构(单位:%)》
数据来源:公司年报。2013年的表达口径与后面四年不一致,为简化表格,方便理解,在统计时将“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与“手机金融信息服务”统一纳入增值电信服务,将“系统销售及维护”约等同于“软件销售及维护”类别,将“其他收入”纳入到了“电子商务以及其他”一类中。
同花顺的收入来源主要是增值电信服务,占比56%—73%左右;其次是广告及互联网业务推广服务,占20%左右;排在第三位的是软件销售及维护,占7%—22%不等,其他还有少量的基金销售和电子商务服务收入(表7)。
图表编号 | XD001690973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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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5.20 |
作者 | 李巧明、李文军 |
绘制单位 | 中国社会科学院数量经济与技术经济研究所、中国社会科学院数量经济与技术经济研究所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