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所涉及服务》
人力资源行业的第一个资质许可是《人力资源服务许可》。2018年7月,国务院公布《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国务院令[2018]第700号),其中条例对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事各项服务采取了许可制、备案制等不同规定。例如,该条例第十八条列明了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供服务时采取的许可制和备案制;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事劳务派遣业务的,执行国家有关劳务派遣的规定(参见表3)。
图表编号 | XD001689967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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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6.01 |
作者 | 余清泉 |
绘制单位 | 51社保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