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 2003、2017年陕西省和山西省用水强度空间差异因素效应的产业差异》
(亿m3/万元)注:“→”左边、右边分别表示2003和2017年效应分解结果
根据比较陕西省、山西省22个城市用水强度的大小,选择用水强度最小的晋城市作为比较对象,通过LDMI方法计算得到的用水强度空间差异驱动效应的分解结果如表4所示。在2003和2017年,汉中市与晋城市的用水强度差异都是最大的,分别为0.084911亿m3/万元和0.008 811亿m3/万元。在2003和2017年,与晋城市用水强度差异最小的都是延安市,2003年为-0.001 939 1亿m3/万元,2017年为-0.001 555亿m3/万元。2003年,只有太原市和长治市的技术进步效应为负值,说明其用水强度在2003年小于晋城市,对用水强度空间差异缩小起到促进作用。晋中地区大部分城市产业结构效应相比晋城市为负值,说明晋中地区产业结构较为高级,利于用水强度空间差异进一步缩小。
图表编号 | XD001687803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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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12.25 |
作者 | 张旖旎、陈璇璇、刘浩锋、汪丽娜 |
绘制单位 | 华南师范大学地理科学学院、华南师范大学地理科学学院、华南师范大学地理科学学院、华南师范大学地理科学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