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北京市家庭医生评价体系指标初选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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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文本挖掘法的北京市家庭医生评价体系构建及实证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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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研究以《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京卫基层[2018]9号)文件为指标体系基础,由调研人员分组阅读通知内容,对文件中的政策目标进行背对背整理和筛选,在分组筛选后进行会议讨论、修改与调整。为增强标准的普适性和统一性,去掉了以“支持”“鼓励”等非明确要求为态度的条目(如“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将基本康复纳入对残疾人的个性化签约服务范围”)。将文件中的八大类目按照家庭医生工作维度与版块进行分类组合,在保持政策原文内涵和意义不变的条件下,重组形成3个一级指标,分别为服务准备与宣传、服务内容与流程、服务监督与保障,在符合政策原文要求的同时,对家庭医生服务的各个环节均有涵盖,并将配套体制的建设和对政策的宣传工作也囊括进来。体系的二级指标包含7个维度,均由一级指标细化或拆分而来。在保持政策原意的条件下,提取三级指标,吸收政策原有的文本结构,由二级指标将所有三级指标划分为不同子组,以期在组间排序和组内排序的过程中能够更加便利和迅速。依据数据的可获得性、指标的代表性、指标的客观性(即无须自报,由第三方从外部获得)、宏观整体性、可测量性或可计算性等原则进行核查后[3],筛选出的指标体系见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