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 总评构成表:“三维设计与创意”持续性评价体系探究》
注:模块总评分R=Nn+F*40%+Zn+X+L
对学生的模块学习终评可以结合前面所述的定量评测,再加上教师对学生的发展进行定性分析,从而得到一个较客观全面的评价。总评价设定满分为100分,由平常小测(10%)、小结成绩(40%)、作品(30%)、个人发展分(10%)、学习态度分(10%)等五项构成。后两项属于表现性评价,其中“个人发展分”由教师通过对学生的平常观察及对学生创作能力的观察来评分,“学习态度分”是教师根据学生的课堂纪律、学习积极性等情况来评分。“三维设计与创意”总评构成表如表4所示。
图表编号 | XD001671297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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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7.15 |
作者 | 吴晓玲 |
绘制单位 | 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教育发展中心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