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 总评构成表:“三维设计与创意”持续性评价体系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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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维设计与创意”持续性评价体系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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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模块总评分R=Nn+F*40%+Zn+X+L

对学生的模块学习终评可以结合前面所述的定量评测,再加上教师对学生的发展进行定性分析,从而得到一个较客观全面的评价。总评价设定满分为100分,由平常小测(10%)、小结成绩(40%)、作品(30%)、个人发展分(10%)、学习态度分(10%)等五项构成。后两项属于表现性评价,其中“个人发展分”由教师通过对学生的平常观察及对学生创作能力的观察来评分,“学习态度分”是教师根据学生的课堂纪律、学习积极性等情况来评分。“三维设计与创意”总评构成表如表4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