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南宁市园区规划范围内闲置土地汇总表单位:hm2》
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的相关规定,13个园区审批范围量算面积内已认定为闲置土地的有30.1hm2;规划范围量算面积内已认定为闲置土地的有88.09hm2。按13个园区规划范围量算面积内的闲置土地认定情况来看,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南宁综合保税区、南宁江南工业园区、广西良庆经济开发区、南宁市伊岭工业集中区、隆安华侨管理区(隆安县宝塔医药园区)和上林县象山工业园区等7个园区在闲置土地问题上,情况良好,无已认定的闲置土地,其他园区均存在已认定的闲置土地,详见表2。
图表编号 | XD001669905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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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7.20 |
作者 | 覃丽双、罗蕊 |
绘制单位 | 南宁市自然资源信息中心、南宁市自然资源信息中心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