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布尔迈斯特的音乐修辞格(引自《音乐诗学》,1606)(11)》
布尔迈斯特,被公认为是“音乐修辞格理论”(Figurenlehre)的创始者,他也被视为音乐分析理论的奠基人。布尔迈斯特在借用语言修辞学时,强化了它的第三个传统,即措辞传统中的修辞格。他在其著作中提出建议:音乐修辞格应该仿照语言修辞格(rhetorical figures)的方式处理。表1列出的是布尔迈斯特创立的三种类型的音乐修辞格,从这个修辞格列表中不难发现,音乐修辞格实际上就是将不同类型的音乐技术手法术语化,这些术语主要借用了语言艺术的修辞用语,而且大多是拉丁文或希腊文,不是音乐理论专用术语。
图表编号 | XD001668331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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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5.15 |
作者 | 任达敏 |
绘制单位 | 星海音乐学院音乐研究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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