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黄土自重湿陷试验结果》
根据设计文件,该地区黄土属于自重湿陷Ⅱ级,因此,将处理后黄土的自重湿陷性作为处治效果评价项目之一。现场取样点距桩中心为0.8m,且包括3个不同深度,按饱和度85%计算,平均自重压力分别约为22kPa、39k Pa、67kPa。规范推荐分级加载后加水,起始压力值为50kPa,大于或接近于取样深度的自重压力。因此不宜按规范方法,这里采用直接按计算自重压力施加,稳定后浸水的试验方案。对每一深度,取3个高为20mm标准环刀样,按JTG E40-2007《公路土工试验规程》,在固结仪上加压稳定后浸水。试验结果如表2所示,可见,在处理后,黄土湿陷性系数很小,已经消除了处理范围内的黄土湿陷性。
图表编号 | XD001643981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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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6.08 |
作者 | 张少朋 |
绘制单位 | 中铁十二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