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人居环境共享现象分析简表》
从人居环境共享现象发展的时间轴来看,工业革命之前,人居环境共享局限在物质实体层面,无论是建筑内部或建筑外部。工业革命之后,建筑与城市的交融性得到了更多关注,城市建筑学是该阶段共享的特征,城市建筑学的观点也在《马丘比丘宪章》中得以体现,同时共享出现了时间、地域、生态的多种特征,《北京宪章》则以系统方法论、广义建筑学理论,将共享的概念推向了一个更为广义的阶段。可以说,人居环境理论的发展带来了建筑与城市之间边界的模糊性,复杂的客观世界也进一步促进了建筑与城市功能、物质实体与潜在精神的日渐交融(表1)。[5]吴良镛院士曾指出已经不能就建筑论建筑,迫切需要用城市系统的观念来从事建筑活动。因此,下文的研究试图引入一个复杂城市的视角,来讨论人居环境共享的问题[6]。
图表编号 | XD001643514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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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3.05 |
作者 | 甘月朗、刘剀 |
绘制单位 | 华中科技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湖北省城镇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华中科技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湖北省城镇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