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四川省3次地震灾害灾后恢复重现规划内容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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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特大自然灾害损失统计与评估进展与展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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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下划线部分为本次灾后恢复重建规划中的新增亮点内容

《统计制度》的目的是建立并规范特别重大自然灾害损失统计内容与指标,全面、及时掌握特别重大自然灾害损失,为国家和地方编制灾区恢复重建规划提供决策依据[16]。通过2008年汶川地震[17]、2013年四川芦山地震[18]和2017年四川九寨沟地震[1]灾后恢复重建规划的内容对比(表3)可以看出:(1)由于灾害规模、发生地域和损失的特殊性,规划内容及其重要性程度发生了较为明显的变化,从芦山地震恢复重建规划开始,规划中明确提出灾区公共服务能力的恢复与重建;九寨沟地震恢复重建规划中将生态环境修复保护提到第一位,自然遗产及其景区旅游发展恢复重建的地位也大幅度提升。(2)与《统计制度》中的评估内容与指标相比,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规划中除了“减灾救灾”没有对应损失评估结果之外,其余27小类均有对应的损失统计表格和指标;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规划中涉及的5类公共服务能力项目均未能在《统计制度》中体现,此外,人居环境改善等也未在《统计制度》中提及;九寨沟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规划中提出的生物多样性保护、自然生态系统修复、景区恢复提升、自然遗产恢复等也未包括在《统计制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