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 两次地震原有地质灾害隐患点统计表》
一个地区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崩塌、滑坡、泥石流等次生地质灾害发育情况,是该区域此类地质现象发育程度的客观反应,是地质灾害危险程度评判指标之一,破坏性地震发生即有可能触发地质灾害的发生。通过对灾后道路地质灾害隐患点调查信息统计结果可知,鲁甸地震道路地质灾害点中由原有地质灾害点引发的数量占总数的比重为40.8%,景谷地震高达71.4%(表4),由所占比例可见,景谷地震道路地质灾害多数由于地震引发原有次生灾害点形成,鲁甸地震也有大部分地质灾害由原有地质灾害点引发(图6)。烈度区内原有地质灾害隐患点由于其结构不稳定受地震影响极有可能触发更大地质灾害,是形成地震地质灾害的重要原因,应重视对原有地质灾害点的日常观测和防护工作。
图表编号 | XD0028809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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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10.01 |
作者 | 郑川、曹彦波、吴艳梅、张方浩 |
绘制单位 | 云南省地震局、云南省地震局、云南省地震局、云南省地震局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