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入组研究对象的临床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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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清FER、AFP-L3联合检测诊断肝细胞癌的价值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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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表示无数据;HBV表示乙型肝炎病毒;HCV表示丙型肝炎病毒。

选取2018年5月至2019年7月经本院诊断为肝细胞癌患者作为观察组,从诊断为肝硬化、慢性肝炎的患者中分别选取患者纳入对照组,选取健康体检者中纳入健康对照组者。研究对象的纳入及排除标准如下:(1)肝细胞癌及肝硬化、肝炎的诊断标准符合《原发性肝癌诊疗规范》《病毒性肝炎防治方案》中的相关诊断标准[3];(2)所有研究对象均于首次就诊当日或确诊为肝病入院后的第二日清晨取空腹静脉血,采血前未采取任何治疗措施;(3)患者均对本研究知情同意。排除临床资料不全者,或合并其他恶性肿瘤影响本次研究效能者。采用分层随机分组,最终将符合研究标准的45例肝细胞癌患者纳入观察组,肝癌临床分期依据巴塞罗那临床肝癌分期系统(BCLC分期系统)[4]。40例肝硬化患者纳入对照组A,43例慢性肝炎患者纳入对照组B,45例健康体检者纳入健康对照组。入组研究对象的临床资料见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