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某医院2016年6月—2016年12月和2017年6月—2017年12月住院次均药费对比(元)》
2017年6月—2017年12月较2016年同期次均药费均值减少1 180元,取假设方差相等,P<0.01,差异有统计学意义。见表3。
图表编号 | XD001638252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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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6.10 |
作者 | 黄彦、谢亮、张菁 |
绘制单位 | 北京大学第三医院海淀院区门诊部、北京大学第三医院海淀院区信息科、北京大学第三医院海淀院区党委办公室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