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湖南金融生态主体发展评价指标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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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生态环境与金融生态主体发展评价及比较——基于湖南的实证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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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指标数据主要来源于2009-2018年《中国统计年鉴》、《中国金融年鉴》、《湖南统计年鉴》,湖南省法院网站。

根据金融生态主体的内涵及范围界定,选取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2个指标作为一级指标。对金融机构发展的评价主要从规模增长和发展速度方面开展,对金融市场发展的评价主要从发展效率方面开展。改革开放四十年以来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金融业发展迅速,金融规模已位居世界前列。2018年,中国银行业资产规模全球第一,股票市值和债券余额全球第三,保险业保费收入全球第二。我国银行、证券、保险等传统金融业在“量”方面取得了辉煌成就,这也是当前我国金融业发展的主要领域。特别在中西部地区,经济发展相对落后,金融发展的深度、广度及金融创新与东部沿海地区还有较大差距,传统金融业仍然是金融发展的重心。所以选取金融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省级保险公司数量、证券营业网点数量、贷款余额、保费收入等5个金融机构规模发展指标符合现实情况(具体见表2)。目前传统金融仍然在经济金融发展中占据主导地位,以传统金融机构的发展效率来评价金融市场的发展也是理所应当。因此,贷存比、贷款余额占GDP的比重、保险密度、保险深度、上市公司数量等5个指标能较好地反映金融市场的发展(具体见表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