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变量说明与描述性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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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贸易试验区与地区居民消费增长——以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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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本文的研究需要,我们剔除数据缺失的西藏、青海与台湾等省份,选取29个省(市、区)1998—2017年的数据作为本文的研究范围。被解释变量C是居民消费水平,选取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作为解释变量DI的代理变量。其余控制变量包括:各省份的物价水平CPI(以1998年为基期进行相应调整),选取社会总抚养比(非劳动年龄人口占劳动年龄人口之比)来衡量人口年龄结构PAS。一般而言社会总抚养比越高,人口负担越重,居民消费水平越低。政府支出规模GPB用各地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来表示。UR为城镇化水平,即年末城镇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IPR为城镇住宅平均销售价格。以上数据来源于中经网统计数据库,国泰安数据库及历年统计年鉴。各变量描述性统计见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