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国家对BIT中国民待遇条款的选择》

《表1 国家对BIT中国民待遇条款的选择》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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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边投资协定国民待遇条款的中国实践:历史经验与未来演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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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投资法与一国国内法之间存在深刻互动。国内立法为国际投资谈判奠定基础,同时国际投资法有助改善国内法治(王鹏,2014)。中国在双边投资协定中改变对国民待遇条款行为模式的难度与国内国际现有规则差异程度有关。中国在双边投资协定中对国民待遇的行为模式与中国国内立法中的国民待遇模式在发展时间节点上并非完全一致,但存在大致相同的演进历程。改革开放的初期阶段,受计划经济体制的限制,中国国内立法上并未做好提供国民待遇的条件(Congyan,2009)。伴随着市场化改革的启动和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型的推进,中国外商投资立法逐渐完善,逐步确立国民待遇原则,并在具体规则中予以细化。在需要国内规则与国际规则相接轨的前提下,就采纳同一项投资规则而言,一国政府的国内规则和国际规则差异越大,即需要改变国内规则的程度越大,则统一国内国际规则的难度就越大。如果国内国际规则差异太大,则可能导致一国主动履行国民待遇义务的难度过高,则该国作为投资东道国被提起诉讼的概率增大,故适应国际规则的阻力加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