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评审意见纵向分类表》
采用应用统计学方法从保护规划组成部分(纵向)和文物保护单位类型(横向)两个角度进行分析,建立全面、详细的描述性统计指标体系[13],以问题率作为统计指标开展分析。根据《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编制要求》(2004)(以下简称《编制要求》)对保护规划内容和效力的规定,将评审意见分为总则、专项评估、规划框架、保护区划、保护措施、环境整治规划、展示规划、管理规划、其他专项规划、与相关规划衔接、分期与估算、规划图纸等12个大项,再细分为35个子项进行统计(表2),开展纵向分析。其中,保护对象、保护区划、保护措施和开放容量属于规划强制性内容。
图表编号 | XD001618137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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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5.20 |
作者 | 郜华 |
绘制单位 | 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建筑历史研究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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