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Na OH溶液中的使用温度上限》
碳钢及低合金钢焊制化工容器或冷加工后,不进行消除应力热处理,则在NaOH溶液中使用温度不得大于表1所列的温度。当NaOH溶液在其与烃类的混合物中体积分数≥5%时,也应该根据NaOH溶液的质量分数符合该要求。NaOH溶液质量分数≤1%或NaOH溶液在其与烃类的混合物中体积分数<5%时,不受此限制。
图表编号 | XD001616147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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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6.01 |
作者 | 刘炯 |
绘制单位 | 江西省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检测研究院九江分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