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乐队编制与乐队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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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剧院表演区声环境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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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池的面积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乐池的开口面积,二是乐池的净面积,如图1所示,通常对乐池面积的要求均为乐池的净面积。乐池的面积需根据实际演出功能确定,乐池面积过小,无法满足乐队演出的需求;乐池过大,则会造成声能的损失,同时也会牺牲观众厅的面积。根据《剧场建筑设计规范》中的规定,剧场设置乐池的面积应按容纳乐队人数进行计算,演奏员平均每人不应小于1 m2,伴唱每人不应小于0.25 m2,乐池面积不宜小于80 m2。乐队人数与乐队的制式相关,管弦乐队的编制通常包括单管、双管、三管、四管,各编制的乐队人数不同,如表1所示。对于以歌剧演出为主的专业剧院来说,通常乐队规模为三管或四管;而多功能剧院可以根据实际演出需要适当减少乐队规模。对近年来的剧院项目进行了统计,大部分的乐池面积均在80~100 m2左右,是比较合适的范围。乐池面积的确定还需综合考虑剧院的等级和规模等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