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 财政分权对农业劳动力要素结构指数的回归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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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分权对农业要素流动及其结构变迁的影响——基于1994—2017年省际面板数据的实证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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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分权对农业劳动要素结构指数的影响结果如表4所示。从表4第1列基础模型回归结果来看,财政分权在1%显著性水平上对农业劳动力要素结构指数具有负向影响,说明财政分权程度越高,农业劳动力要素结构指数越小,越不利于农业劳动力要素积累。从不同改革阶段来看,第2、3列分阶段回归结果来显示,无论是“分税制改革”阶段,还是“税费改革”阶段,财政分权均显著负向影响农业劳动力要素结构指数,且在“税费改革”阶段财政分权对农业劳动力要素结构指数的负向影响程度比“分税制改革”阶段更强。从不同区域来看,第4列以东部为基准的回归结果显示,财政分权对东部农业劳动力要素结构指数的影响系数为-0.034,财政分权与中、西部地区虚拟变量交互项的回归系数分别为-0.172和-0.052,均通过1%显著性检验,说明财政分权对中部(-0.206)、西部(-0.086)农业劳动力要素结构指数的负向影响显著强于东部;第5列以西部为基准的回归结果显示,财政分权与东、中部地区虚拟变量交互项的回归系数分别为0.052和-0.120,说明财政分权对西部农业劳动力要素结构指数的负向影响显著弱于中部,但强于东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