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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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纳税信用管理机制之合法性检视与优化——基于对《860号公告》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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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作为法律体系中最严苛的部门法,是全体国民为了维护大多数人的整体利益,通过一定代表民意的形式或方式,按照一定程序,对危害公民权利、破坏经济秩序、社会秩序的行为苛以刑罚的规范[3]。在罪行法定原则下,被纳入《刑法》规定的行为通常都是全体国民难以容忍,具有较大负面影响的行为。申言之,个人纳税信用管理中严重失信纳税人所实施的行为通常都是社会影响较大的行为。即便有部分行为未纳入《刑法》规制范围,但《办法》第5条规定的兜底条款亦要求该行为要达到“有较大社会影响”的程度。故税务机关仅对严重失信纳税人达到“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标准”的违法信息进行公开或公示的行为具有法律上的正当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