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2004-2019年浙江省省级以上公益林补偿面积和资金发放情况》

《表1 2004-2019年浙江省省级以上公益林补偿面积和资金发放情况》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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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公益林生态补偿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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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公益林资源丰富,省级以上公益林总面积有303万hm2(省级以上公益林总面积与补偿面积288万hm2的差额部分为受益对象明确的风景林,其由所在地风景名胜区管理部门履行责任,不纳入财政补偿范围),占林业用地总面积比重为45.85%,其中,国家级公益林有93万hm2,省级公益林有210万hm2。随着公益林面积逐渐扩大其补偿资金发放规模也不断增加(见表1),省级以上公益林补偿面积从2004年的试点面积1 680 262hm2增加到2019年的2 882 918.6 hm2;中央和省财政投入森林生态补偿资金由2004年的13 958.5万元增加到2019年的136 721.3万元。各级财政(含中央财政)至今已经累计投入森林生态补偿资金135亿元,其中,2019年浙江省共下拨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13.67亿元,直接拨付到户补偿资金达到6.78亿元,受益330万农户、1 300余万人、1.66万余个村集体组织。浙江省2004-2010年补偿面积增幅较大且补偿资金增长较快,从2004年的13 958.5万元快速增加到2010年的49 344万元;2011-2019年,补偿标准提升加大且补偿资金增长加快,从2011年的54 457.9万元增加到2019年的136 721.3万元。由此可见,在国家和浙江省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浙江省公益林面积不断扩大,生态补偿工作力度不断强化,财政投入森林生态补偿资金逐年不断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