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不同围填海利用类型与生态保护修复的适应性》
注:★为适应性强。
生态修复须从区域生态的尺度进行总体考虑,与生态评估报告充分衔接,本着“损害什么,修复什么”的总体原则,在评估围填海造成的主要生态问题的基础上,考虑生态、社会的总体成本,兼顾历史遗留围填海多年可能已经形成相对稳定的生态系统,依据不同的围填海利用类型,所在区域的生态环境和资源特征,因地制宜提出相关的生态保护修复措施[4-6],不同填海用地类型与生态保护修复措施适应性对应见表1。
图表编号 | XD001600434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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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6.28 |
作者 | 黄华梅、吴玲玲、苏文 |
绘制单位 | 国家海洋局南海规划与环境研究院、国家海洋局南海规划与环境研究院、国家海洋局南海规划与环境研究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