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两组新生儿孕母的相关因素比较[例(%)]》
注:a代表运用校正χ2检验。
经单因素分析结果显示,两组间孕母年龄>35岁或<16岁、既往有死胎及死产史、孕期贫血、甲状腺疾病、妊娠期糖尿病、妊娠期高血压、子痫前期、妊娠期肝内胆汁淤积症等8项孕母相关因素比较,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3。
图表编号 | XD001577033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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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7.10 |
作者 | 陈一宁、杨德华 |
绘制单位 | 遵义医科大学、成都大学附属医院新生儿科、遵义医科大学、深圳恒生医院儿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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