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农村人居环境建设质量客观评价指标》
农村人居环境质量评价选择的客观评价指标,需要能够客观衡量农村人居环境质量情况。建立切实可行的、有效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质量客观评价指标,整体上应由多个指标构成,各指标间既相互独立又相互联系,选取指标时遵循数据资料的全面性、可获得性和代表性的原则,参考人居环境质量评价指标体系构建的相关研究[8,21-22],根据目前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实际情况,基于美丽乡村视角选取5个一级指标、31个二级指标构建农村人居环境建设质量客观评价指标体系,一级指标包括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见表1。
图表编号 | XD001575972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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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8.20 |
作者 | 王祺斌、夏嘉呈、于立芝、周顺图、董仁杰 |
绘制单位 | 中国农业大学烟台研究院、中国农业大学烟台研究院、中国农业大学烟台研究院、莱州市平里店镇人民政府、中国农业大学烟台研究院、中国农业大学工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