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渝东南传统村落土地利用类型与选址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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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景观遗产构成与演化机制研究——以渝东南传统村落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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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作者绘制

对于渝东南传统村落而言,土地的物质文化属性限定了乡土景观的特征。山地居民依附于山地及山林,形成刀耕火种的土地经济模式,为保持持久的地力并保证土地轮歇而形成“人随地走,居随人迁”的土地利用观念,由此导致了聚落的松散,形成独特的聚落形态。气候温和的坡地孕育了梯田稻作,高山引水灌溉梯田,居民无需频繁迁徙,聚落组织于较陡山坡,留出平缓坡地进行生产,宅田联系紧密(表2)。再者,土地的精神文化塑造了乡土景观的精神特质。土家族和苗族对土地有三种崇拜形式:早期的直接土地献祭;中期的将土地人化,使其由自然神向社会神过渡;后期将土地视为主管一方的地主——土地公,成为社会属性的神[17]。村落中的土地祭祀场所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聚落的内部结构格局。最后,土地的制度文化塑造了乡土景观的内在逻辑。渝东南的汉族聚落受到中央宅制的影响较大,聚落中具有明显的宗族等级制度。少数民族的住屋则具有更强的生态性和可持续性。另外,移民入川是渝东南聚落迅速生长的时期。因为插占荒地,外逃复归的地主原有田土已被客民所垦熟,因此常常发生客籍、土著的矛盾。地方官员为缓和此类矛盾,实行了集中安插客民的政策。同一聚落中或因移民的聚集并在宅址上建屋而使聚落的平面形态发生重组,来自同一省市的移民往往因其地缘关系形成聚居,因而其公共建筑必然掺入原有地缘的色彩,单个家族的住屋聚落也能明显折射出原籍建筑文化的印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