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2015年1%抽样人口(15岁+)分年龄、性别、婚姻状况的人口(广东—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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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型社会政策视角下的少子化应对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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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岁;人;%)

初婚人数直接关系着一孩的出生数,没有一孩,也就没有二孩和多孩。已婚育龄妇女数量在我国是合法生育的基本前提。2017年全国生育状况抽样调查发现,2006—2016年间,20—34岁女性的已婚比例已从75%降至67.3%[15]。而据2015年中国和广东省1%人口抽样调查结果,2015年广东15—49岁育龄女性占广东15岁及以上女性的70.73%,高出全国约6.7个百分点。未婚女性在同龄女性之中的占比,广东各年龄组全面高于全国。即是说,广东年轻人多,其中的不婚、迟婚比例又高,两者叠加后,广东现时和未来都可能存在大批的年轻人因不婚而不生,因迟婚而不生或只能生一个的现象。详见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