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 泰国2007年政党法和新政党法关于解除政党规定的比较》
资料来源:笔者根据泰国2007年政党法和新政党法整理。
其次,取消政党资格和解散政党的门槛进一步降低。新政党法第90条规定,取缔政党包括3种方式:1.由中央选举委员会取消政党资格;2.宪法法院宣布解散政党;3.政党合并(表4)。新政党法第93条规定,中央选举委员会发现政党违反政党法规定时,因此向宪法法院提起诉讼,最终由宪法法院进行审判。
图表编号 | XD00155608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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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8.12.30 |
作者 | 常翔、张锡镇 |
绘制单位 | 泰国法政大学比里·帕侬荣国际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