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网上政务服务能力较高组与较低组的分布情况》

《表2 网上政务服务能力较高组与较低组的分布情况》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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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优势能带来更高的电子政务服务能力吗——基于31个省级政府的定性比较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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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结果变量而言,本文将网上政务服务能力得分高于31个省份得分均值的赋值为1,并将其视为网上政务服务能力较高省份;将得分低于均值的赋值为0,视为网上政务服务能力较低省份。根据赋值结果,网上政务服务能力显示为1的案例数是15,显示为0的案例数是16,如表2所示。其中,网上政务服务能力较高组主要是广东、江苏、浙江、上海、福建、北京和贵州、四川、重庆、宁夏、云南、广西,东部省份和西部省份均占6个;网上政务服务能力较低组中包括山东、辽宁、天津、海南、河北5个东部省份,湖北、山西、黑龙江、河南、吉林5个中部省份,陕西、甘肃、内蒙古、青海、西藏、新疆6个西部省份,东中西部分布情况不相上下。另从排名前十的省份来看,东部省份占据多数(6个);从排名后十的省份看,西部省份占据多数(6个)。综上而言,我国各省间网上政务服务能力的发展水平差距较为明显,东中西部发展不均衡;东部省份处领先地位,广东、江苏、浙江等省份的“头雁效应”初步形成,而中西部省份相对落后;西部省份两极分化较为严重,贵州、四川、重庆等省份位于全国前列,而青海、西藏、新疆等省份处末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