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 福建省九地市的地方财政支出能力》

《表4 福建省九地市的地方财政支出能力》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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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城镇化建设中的财政契合性问题研究——以福建省九地市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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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根据相关年份《福建财政年鉴》计算。

根据《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三五”规划》,基本公共服务包括公共教育、就业创业、社会保险、医疗卫生、社会服务、住房保障、公共文化体育、残疾人服务等八个领域,加上环境保护和公共安全两项支出。在现行的财政收支税目中上述内容对应的财政支出税目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公共安全支出、教育支出、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与就业、医疗卫生、环保支出和住房保障支出。表4测算了上述八项基本公共服务支出2015年各地市的人均支出、基本公共服务财政支出和“十二五”期间的增长率。从人均支出来看,厦门的人均财政支出是最高的,几乎是其他各市的两倍(16870元),具有很强的财政支出能力;龙岩、三明和南平的人均支出水平也较高,但限于其财政收入总量的限制,其财政支出能力有限;泉州、莆田和宁德的人均支出较低,支出能力明显不足。从基本公共服务财政支出占比来看,莆田最高(71.57%),厦门(48.05%)和福州(53.42%)最低,其他各市维持在60%左右;在八项基本公共服务支出中,占比最高的为教育支出(平均占比20.37%),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一般公共服务和公共安全也是占比较大的支出项目。各地在支出占比上的差异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反映其在城镇化建设中对“软”、“硬”件投入上的差别:莆田更多地支出投向基本公共服务,而厦门和福州则更多地投向基础设施。从基本公共服务支出增长率来看,“十二五”期间福建省九地市的增长很快,平均增长达到84.80%,增长率最高的为三明(114.81%),增长率最低的为厦门(64.90%),但是除三明外,相对于同期的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增长率,其他各市的基本公共服务支出增长都较低(厦门基本持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