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德美日再制造汽车产品体系对比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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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零部件再制造对汽车后市场转型发展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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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对德国、日本、美国汽车零部件再制造体系分析可知,德国为企业责任主导,日本为政府立法主导,美国为市场需求主导,三者之间的对比见表1所列。虽然各国在汽车零部件再制造产业方面的主导模式不同,但发展体系却大同小异,基本上都包括政府立法、市场驱动、行业促进、企业负责、消费认可等5个层面。通过政府立法可以加强再制造汽车零部件各环节的法律保障,通过市场驱动丰富了再制造汽车零部件的市场运作方式,通过行业促进构建了完善的汽车零部件再制造逆向物流网络,通过企业负责提升了再制造汽车零部件的质量,通过充分保障消费者使用再制造汽车零部件的权益,获得了消费者的广泛的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