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国家司法考试的主要内容与形式》
各自为政的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不能适应社会的需要,进行统一的司法职业考试势在必行。司法部会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的《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试行)》于2001年10月31日正式发布实施,共七章,二十二条。据此,我国建立起了国家司法考试制度。其具体的考试形式与内容见表3。
图表编号 | XD001531221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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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6.20 |
作者 | 高一飞、蒋稳 |
绘制单位 | 广西大学、桂林市秀峰区人民检察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